鹤顶红迷失的太阳
我迷失了。
迷失在自己给自己制造的空间里。
我看到了,一片草地,一个湖,一群行走着的人。
湖是草地上的湖,草地是围绕着湖的草地,人是沿着湖行走的人。
太阳东升西落,人们也早起晚休。
湖是一个不大的湖,草地是一个不大的草地,太阳也是一个美丽娇艳的太阳。
情景很像是一幅古老的画,人们正走在古老的画中。
在画里,太阳每天都会从湖的一头升起,然后又从湖的另一头落下,于是人们每天也是从湖的一头走来,然后又在湖的另一头安息。
画是一幅能够动着的画。
人也是一些很典型的人。
我把一切都抽象进生活,于是生活就有了更多的故事,更多的画意。
太阳升起了,人们走来了。
太阳落下了,人们休息了。
似乎人们很遵属自然规律。
也似乎是大自然很眷顾这些人们。
大家托儿带女的,大家扶老携幼的,追着太阳前进着。
他们席地而卧,席地而眠。
自由自在地打发着每天的时光。
时光也就是日子,就是年月。
太阳落下了,天就黑了。
太阳升起来,天就亮了。
太阳的光亮也如同人们行走的脚步,每天都是准时的,都是一致的。
关于那个湖,以及那个湖岸边的情景,似乎也是很有规律的。
太阳每天总是要从湖的一头升起,然后又在湖的另一头落下。
而人们呢,人们也是每天从湖的一头走来,然后又在湖的另一头隐去。
这己经形成了一种规律,一种习惯。
人们结伙成队地沿着湖岸往前走着,本能地往着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出发。
可是太阳也是动着的太阳,太阳也是在不停地行走。
湖虽然是一个静着的、不动的湖,可是太阳行走的脚步,迷惑了大家心目中不动的湖了。
大家认为水的尽头,就是太阳。
大家把不变的湖,想象成了连绵不断的水流了。
或许他们认为,自己沿着走的就是河流。
这条河很长很长,长的一头连着太阳,一头连着月亮。
于是人们只知道而且很习惯地跟着大伙不停地行走着。
没有人提出异议,也没有人肯擅自停下脚步。
湖是草地上的湖,人们也是沿着湖在行走着的人们。
湖没有离开过草地,于是人们永远地都没有离开过那个湖。
人们一圈一圈地,一周一周地,一日复一日地就这么走着。
似乎己经走上了好几个世纪,然后再走上好几个世纪似的。
人们没有疲倦,人们己经习惯了沿着湖行走着的日子。
他们说自己是在追赶太阳。
可是太阳永远都是离他们很远。
太阳永远只有一个的太阳,但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,太阳每天都还在东升西落着。
雨君说,他们多像是吉卜赛人的生活呀。
吉卜赛人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民族,他们不像其他的游牧民族,不是在草原沙漠中徘徊,而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乡村漫步。
吉卜赛人人口不多,却是人类发展史上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雨君还说:"吉卜赛人是最懂得人生,最懂得艺术的民族。”
他们不是巧取豪夺的**,也不是辛苦操劳的工匠、农人,他们不愿从事农畜牧人,更与工业、商业无缘。
他们是社会中的一种调味,一种点衬。
在野外林间和荒地废墟上常见到他们,街头巷尾的补铁匠、小贩、马戏团杂技演员、算命**、乞丐和小偷都是他们的职业。
沿途露宿之处,篝火炊烟,蓬车相接。
被阳光晒得黝黑的孩子嬉闹追逐,乐器歌舞此起彼伏。
他们随地而生,随地而死。
像极了是土地的主人。
鸿妍却说,吉卜赛人是被迫的流浪,吉卜赛人其实也并不自由,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土地,他们才是真正的流浪者,似乎很像是地球的过客。
一生也都是过客。
"吉卜赛"一词英语意有"来自埃及"的意思。
传说公元一世纪初,****刚刚开始布道的时候,罗马贵族阶层决定******,处死**,而一位被迫打制十字架需要钉子的铁匠拒不从命。
结果受到惩罚,被逐出埃及。
一批信仰**的穷人也随这位铁匠告别埃及,流落他乡。
另据法国人记载,公元1427年冬,一批吉卜赛人出现在巴黎街头。
他们自称祖籍埃及,原皈依***,后来因为***人的入侵,又被迫改奉***教,此举引起欧洲有权有势的***的不满。
他们兴师问罪,派兵征讨,勒令吉卜赛人弃家外流,前往罗马朝觐教皇,以赎前罪。
还规定,如无教皇批准,不得占有土地。
接着教皇又命令他们做为期7年的世界旅行。
据说吉卜赛人的旅行至今己超过了700多年了。
教皇还规定,他们在途中不准卧床,以示对上帝的悔悟。
于是吉卜赛人扶老携幼离开了故土,开始流浪江湖。
还有人说,吉卜赛人的祖籍应该在印度北部,多姆人就是他们的祖先。
吉卜赛人的鹳骨高起,皮肤**,瞳孔与毛发黑色。
几百年之后,依然保持着东亚地区人种特色。
他们的方言中有很多词汇仍与印度梵文和印度语中的印地语种类似。
鸿妍却说:吉卜赛人其实是一群迷失了的民族。
"“吉卜赛人迷失了自己,迷失了自己整个的人生,同时也迷失了自己整个的民族。”
“吉卜赛人保留了自己的语言,也保留了自己的文化,”雨君说:“其实吉卜赛人并没有迷失,而是在艰难中寻到了另一条出路。”
“吉卜赛人没有了家园,没有了土地,”鸿妍说:“流浪己成为了大家不能不为的事情了。”
“但是,他们却流浪出了自己的特色,流浪出了一种别致的文化。”
而我总感到那群沿着湖边行走着的人们,他们就是我,就是我的家人,我的祖先,我的朋友。
我把他们抽象进我们的生活,抽象进我们的历史,我们的故事。
我感到他们其实也就是真实的我们。
是生活中的我们,是历史中的我们,同时也是真实故事中的我们。
我们常常也是在日复一日地,年复一年地重复着那些一成不变的生活。
而生活也似乎就像那潭湖,永远都是一潭不变的湖似的。
似乎天上也有那么一轮太阳,我们也以为自己是在追赶着太阳前行,只要是有了追赶的目标,只要是永远地跟着太阳行走,我们自认为就不会有错似的。
我们从来就没有意识到也从来就没有去想过,太阳其实也像是一个魔术师,它永远都是离人们很远。
吉卜赛人不厮守在一方土地,强迫而自愿流浪成为一种世代相传的习惯。
而我的祖先们他们或固守一方土地或背井离乡,世代也似乎在延续着一种习惯,一种使命。
教皇命令吉卜赛人做为期7年的世界旅游,而吉卜赛人自己却流浪了700多年。
以至于自己后来把自己的祖籍都忘记了。
他们把流浪天涯当成了一种习惯,每天迎着太阳,在世界各地流浪。
似乎他们把整个的地球当成了一潭湖,每天也是在沿着湖岸往前走着。
流浪成为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,成了一种习惯,成了世界上一道独特的风景。
这也许就是不幸中的小幸吧。
吉卜赛人在世界各地流浪。
我的祖先们也在自己的故土上奔波着。
在这一点上大家似乎都是一样。
都在太阳下生存,而太阳在人们的眼里却是各有各的样。
雨君把自己的梦想设定在美洲后不久,她在美洲过得是风声水起,她像是找到了自己生活、人生的目标。
从欧洲过来了一个女孩,来到了我的家乡,说是要嫁给一个青年。
那青年打算在家乡当农民。
农民离不开土地,于是那个女孩也要在我爷爷他们村扎根了,确切地说他的根本来就在村里,己经有很深的基础了。
大家也像是把地球当成了一个湖。
转着转着就那么相聚了,转着转着就那么分开了。
雨君转到了美洲,从欧洲来的女孩子就转到了我的家乡。
转到我的家乡之后,于是就和我家乡里的人就有了必然的关系了。
大家的感觉都非常惊讶。
也各人有着各人的看法,各人有着各人的主意。
小堂哥说不行,他们找了个老外媳妇,我们也要找一个,不能超过他们,至少也要打个平手。
“怎么打个平手?
为什么要打个平手?”
我很是惊讶:“干嘛非打个什么平手不可?”
“非强过他们不可,”小堂哥说:“我们这一门绝不能输给他们,这绝对不仅仅是面子上的事情,也是实力的较量。”
“实力?”
我说:“还较量?
都谁跟谁呀?!”
那个青年其实也就是我爷爷的亲哥哥的童孙。
大家的血缘关系还在五属之内。
血浓于水呀,可是有时候大家却忽略了这血缘、这亲情。
小堂哥是三妈家的小儿子。
大学毕业之后,他在家乡创办了一所民办学校,自命为校长。
几年来事业发展的有模有样,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了。
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,在关系到家族的问题上,他仍然摆脱不了一些世俗的东西。
他在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,绝对是把对方当成了对手,当成了一个和自己不能兼溶的个体了。
用他自己的话说,这也是人性,是一种自然的本能的流露。
我说是他性。
当老师当校长的人应该比别人更有博爱,更明白大爱的真理。
可是脱掉老师,校长的这顶**,小堂哥也是一个普通的青年,虽然有了事业,目前还没有成家,也没有打算很快找对象。
在当地,有点钻石王小五的意思。
再说涉及的也是家事,我们也不能把他标榜的太高大太离谱了。
真实就好。
我们就只求真实吧。
幸好小堂哥在我的面前,一首都仅仅是一个小堂哥。
也绝对的够真实。
“我们有一个当兵的,他们有一个公干的,我们有一个考学的,他们有一个留洋的,现在我们还没有行动呢,他们竟然又弄回来一个洋媳妇。
你说这让别人怎么说?”
小堂哥说:“难道我们这一门就真的不如他们?
难道我们一定要低头认输给他们不可吗?”
“谁让你认输了?”
我说:“哪里有人说你输了。
即便是输了又怎样?”
“你不懂,”他说:“这里是农村,这里人的祖宗八代大家都知根知底的。”
“这儿人的祖宗八代有可能就是一个人,”我说:“再远能远到哪儿去呢?
人生苦短,干吗要整天斗来斗去呢?”
“你是真的不懂,女孩子家的!”
他仍然说:“有人群就有分歧,就有竞争!
这是无法回避的,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。”
“敢情你是在受这种理论支持呀?”
我说:“我都差一点就认为你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敌人,都当成对手了呢。”
“难道不是这样?”
他反问:“这里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。
也并不是我一个。”
小堂哥很是坚持自己的观点,自己的人生观。
他认为他自己的观点就是最客观,最正确,最实用的。
他希望把所有的人都当成他的学生,聆听他的教诲。
即便是我也一样。
我的祖辈们他们在那块土地上,就是这样也在一首演绎着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大大小小的故事。
也如同我的堂哥们。
我的堂哥们他们**澎湃的,而且很有兴致地在做着他们认为一首很合理,一首很值得传承的事情。
我爷爷他们村在当地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。
村子的中间也有着一个湖,其实那个湖严格地说还构不上是个真正的湖,它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大的池塘而己。
大家常常称它为“大塘”。
大塘是一个人工大塘,人工大塘上还有个精致的小岛。
岛上有着很多的杂草大树,还有很多的水禽飞鸟。
在某种意义上说,大塘也像极了湖。
大塘像极了湖,它起到了很多湖的功能。
也如同草地上的湖,村子里的祖祖辈辈,每天也都是在沿着大塘生活。
只有到了夏天,一些水性好的孩子才能够游近那个岛,做一把探险。
他们往往是能够捡到不少的鸭蛋和鸟蛋。
有时候还会碰到蛇。
蛇盘曲在树上最喜欢吃鸟蛋,而鸟栖身在树上,最喜欢吃虫子。
小堂哥在很小的时候就光顾过那个小岛。
是当时那群孩子中最勇敢者。
小堂哥光着身子,他勇敢地游到了那个岛上。
他没有捡鸭蛋,也没有捡鸟蛋,他在乱石杂草中钓到了一只乌龟。
他钓到乌龟的时候,并不知道那是乌龟。
于是小堂哥就用鱼钩钩住乌龟的觜,他拉着鱼杆光着身子,一路喊着跑回了家。
家人告诉他那是乌龟而不是鱼。
于是小堂哥就算是认识了真正的乌龟。
村子里的大人们人人都认识乌龟,似乎对乌龟也有着特殊的感情。
他们说乌龟长寿,他们说乌龟吉祥。
可是乌龟除了叫“乌龟”、“鳖”、“团鱼”之外,还有一个别称叫“王八”。
“王八”在爷爷村也是骂人的话。
大人们管不听话的小孩叫“王八糕子”或是“***”。
骂媳妇**给自己戴“绿**”的男人也叫王八。
“***”就是“乌***”的意思。
“王八”就是窝囊,心里有气被人欺负了还不敢出声,很让人看不起的意思。
小堂哥不认识乌龟却钓上来一只乌龟,孩子们都认为他很勇敢,很了不起。
小堂哥小时候就喜欢在小孩子中称好汉,呈英雄。
小堂哥是一个很不甘寂寞的人。
小堂哥小时候的信念就是要走出那个村子,远离那方大塘,像一些曾经离开过村子里的大人一样地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地。
好男儿志在西方。
但是小堂哥真正地去外面读了几年书,真正地闯荡过之后,他还是又回到了那个村子,像村子里的其他出去又回来的人一样。
他认为外面的世界也并不都是天堂,有时候也都跟爷爷他们村一样,大家也都是在辛苦地生活,辛苦地劳作,辛苦地奔波着。
辛辛苦苦地为了活命或是为了活着。
活着有时候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,似乎也带有一些使命。
“走千奔万都不如自己的故土一片,”小堂哥有时候也说:“我们这儿越研究越觉得有得研究,越比较越觉得有得比较,我们这儿其实也很好。”
小堂哥对自己生长的村子很是骄傲。
通过不懈的努力,他硬是把一所民办学校在一个乡村里办成了,不仅解决了附近村子里的孩子们的读书问题,后来一些城市里的学生也都跑来借读了。
从***到高中,还车接车送,一下子就成了领先,一下子就跃升为了最前卫,成了时代的地区的楷模。
“真是一个奇迹,”大家说:“这在全国都少有,是在开先河。”
小堂哥的学校不在村子里,是在离村子一公里处的庙园子里。
那里以前是个尼姑庵。
迷失在自己给自己制造的空间里。
我看到了,一片草地,一个湖,一群行走着的人。
湖是草地上的湖,草地是围绕着湖的草地,人是沿着湖行走的人。
太阳东升西落,人们也早起晚休。
湖是一个不大的湖,草地是一个不大的草地,太阳也是一个美丽娇艳的太阳。
情景很像是一幅古老的画,人们正走在古老的画中。
在画里,太阳每天都会从湖的一头升起,然后又从湖的另一头落下,于是人们每天也是从湖的一头走来,然后又在湖的另一头安息。
画是一幅能够动着的画。
人也是一些很典型的人。
我把一切都抽象进生活,于是生活就有了更多的故事,更多的画意。
太阳升起了,人们走来了。
太阳落下了,人们休息了。
似乎人们很遵属自然规律。
也似乎是大自然很眷顾这些人们。
大家托儿带女的,大家扶老携幼的,追着太阳前进着。
他们席地而卧,席地而眠。
自由自在地打发着每天的时光。
时光也就是日子,就是年月。
太阳落下了,天就黑了。
太阳升起来,天就亮了。
太阳的光亮也如同人们行走的脚步,每天都是准时的,都是一致的。
关于那个湖,以及那个湖岸边的情景,似乎也是很有规律的。
太阳每天总是要从湖的一头升起,然后又在湖的另一头落下。
而人们呢,人们也是每天从湖的一头走来,然后又在湖的另一头隐去。
这己经形成了一种规律,一种习惯。
人们结伙成队地沿着湖岸往前走着,本能地往着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出发。
可是太阳也是动着的太阳,太阳也是在不停地行走。
湖虽然是一个静着的、不动的湖,可是太阳行走的脚步,迷惑了大家心目中不动的湖了。
大家认为水的尽头,就是太阳。
大家把不变的湖,想象成了连绵不断的水流了。
或许他们认为,自己沿着走的就是河流。
这条河很长很长,长的一头连着太阳,一头连着月亮。
于是人们只知道而且很习惯地跟着大伙不停地行走着。
没有人提出异议,也没有人肯擅自停下脚步。
湖是草地上的湖,人们也是沿着湖在行走着的人们。
湖没有离开过草地,于是人们永远地都没有离开过那个湖。
人们一圈一圈地,一周一周地,一日复一日地就这么走着。
似乎己经走上了好几个世纪,然后再走上好几个世纪似的。
人们没有疲倦,人们己经习惯了沿着湖行走着的日子。
他们说自己是在追赶太阳。
可是太阳永远都是离他们很远。
太阳永远只有一个的太阳,但是太阳每天都是新的,太阳每天都还在东升西落着。
雨君说,他们多像是吉卜赛人的生活呀。
吉卜赛人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民族,他们不像其他的游牧民族,不是在草原沙漠中徘徊,而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乡村漫步。
吉卜赛人人口不多,却是人类发展史上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雨君还说:"吉卜赛人是最懂得人生,最懂得艺术的民族。”
他们不是巧取豪夺的**,也不是辛苦操劳的工匠、农人,他们不愿从事农畜牧人,更与工业、商业无缘。
他们是社会中的一种调味,一种点衬。
在野外林间和荒地废墟上常见到他们,街头巷尾的补铁匠、小贩、马戏团杂技演员、算命**、乞丐和小偷都是他们的职业。
沿途露宿之处,篝火炊烟,蓬车相接。
被阳光晒得黝黑的孩子嬉闹追逐,乐器歌舞此起彼伏。
他们随地而生,随地而死。
像极了是土地的主人。
鸿妍却说,吉卜赛人是被迫的流浪,吉卜赛人其实也并不自由,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土地,他们才是真正的流浪者,似乎很像是地球的过客。
一生也都是过客。
"吉卜赛"一词英语意有"来自埃及"的意思。
传说公元一世纪初,****刚刚开始布道的时候,罗马贵族阶层决定******,处死**,而一位被迫打制十字架需要钉子的铁匠拒不从命。
结果受到惩罚,被逐出埃及。
一批信仰**的穷人也随这位铁匠告别埃及,流落他乡。
另据法国人记载,公元1427年冬,一批吉卜赛人出现在巴黎街头。
他们自称祖籍埃及,原皈依***,后来因为***人的入侵,又被迫改奉***教,此举引起欧洲有权有势的***的不满。
他们兴师问罪,派兵征讨,勒令吉卜赛人弃家外流,前往罗马朝觐教皇,以赎前罪。
还规定,如无教皇批准,不得占有土地。
接着教皇又命令他们做为期7年的世界旅行。
据说吉卜赛人的旅行至今己超过了700多年了。
教皇还规定,他们在途中不准卧床,以示对上帝的悔悟。
于是吉卜赛人扶老携幼离开了故土,开始流浪江湖。
还有人说,吉卜赛人的祖籍应该在印度北部,多姆人就是他们的祖先。
吉卜赛人的鹳骨高起,皮肤**,瞳孔与毛发黑色。
几百年之后,依然保持着东亚地区人种特色。
他们的方言中有很多词汇仍与印度梵文和印度语中的印地语种类似。
鸿妍却说:吉卜赛人其实是一群迷失了的民族。
"“吉卜赛人迷失了自己,迷失了自己整个的人生,同时也迷失了自己整个的民族。”
“吉卜赛人保留了自己的语言,也保留了自己的文化,”雨君说:“其实吉卜赛人并没有迷失,而是在艰难中寻到了另一条出路。”
“吉卜赛人没有了家园,没有了土地,”鸿妍说:“流浪己成为了大家不能不为的事情了。”
“但是,他们却流浪出了自己的特色,流浪出了一种别致的文化。”
而我总感到那群沿着湖边行走着的人们,他们就是我,就是我的家人,我的祖先,我的朋友。
我把他们抽象进我们的生活,抽象进我们的历史,我们的故事。
我感到他们其实也就是真实的我们。
是生活中的我们,是历史中的我们,同时也是真实故事中的我们。
我们常常也是在日复一日地,年复一年地重复着那些一成不变的生活。
而生活也似乎就像那潭湖,永远都是一潭不变的湖似的。
似乎天上也有那么一轮太阳,我们也以为自己是在追赶着太阳前行,只要是有了追赶的目标,只要是永远地跟着太阳行走,我们自认为就不会有错似的。
我们从来就没有意识到也从来就没有去想过,太阳其实也像是一个魔术师,它永远都是离人们很远。
吉卜赛人不厮守在一方土地,强迫而自愿流浪成为一种世代相传的习惯。
而我的祖先们他们或固守一方土地或背井离乡,世代也似乎在延续着一种习惯,一种使命。
教皇命令吉卜赛人做为期7年的世界旅游,而吉卜赛人自己却流浪了700多年。
以至于自己后来把自己的祖籍都忘记了。
他们把流浪天涯当成了一种习惯,每天迎着太阳,在世界各地流浪。
似乎他们把整个的地球当成了一潭湖,每天也是在沿着湖岸往前走着。
流浪成为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,成了一种习惯,成了世界上一道独特的风景。
这也许就是不幸中的小幸吧。
吉卜赛人在世界各地流浪。
我的祖先们也在自己的故土上奔波着。
在这一点上大家似乎都是一样。
都在太阳下生存,而太阳在人们的眼里却是各有各的样。
雨君把自己的梦想设定在美洲后不久,她在美洲过得是风声水起,她像是找到了自己生活、人生的目标。
从欧洲过来了一个女孩,来到了我的家乡,说是要嫁给一个青年。
那青年打算在家乡当农民。
农民离不开土地,于是那个女孩也要在我爷爷他们村扎根了,确切地说他的根本来就在村里,己经有很深的基础了。
大家也像是把地球当成了一个湖。
转着转着就那么相聚了,转着转着就那么分开了。
雨君转到了美洲,从欧洲来的女孩子就转到了我的家乡。
转到我的家乡之后,于是就和我家乡里的人就有了必然的关系了。
大家的感觉都非常惊讶。
也各人有着各人的看法,各人有着各人的主意。
小堂哥说不行,他们找了个老外媳妇,我们也要找一个,不能超过他们,至少也要打个平手。
“怎么打个平手?
为什么要打个平手?”
我很是惊讶:“干嘛非打个什么平手不可?”
“非强过他们不可,”小堂哥说:“我们这一门绝不能输给他们,这绝对不仅仅是面子上的事情,也是实力的较量。”
“实力?”
我说:“还较量?
都谁跟谁呀?!”
那个青年其实也就是我爷爷的亲哥哥的童孙。
大家的血缘关系还在五属之内。
血浓于水呀,可是有时候大家却忽略了这血缘、这亲情。
小堂哥是三妈家的小儿子。
大学毕业之后,他在家乡创办了一所民办学校,自命为校长。
几年来事业发展的有模有样,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了。
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年轻人,在关系到家族的问题上,他仍然摆脱不了一些世俗的东西。
他在谈到这件事情的时候,绝对是把对方当成了对手,当成了一个和自己不能兼溶的个体了。
用他自己的话说,这也是人性,是一种自然的本能的流露。
我说是他性。
当老师当校长的人应该比别人更有博爱,更明白大爱的真理。
可是脱掉老师,校长的这顶**,小堂哥也是一个普通的青年,虽然有了事业,目前还没有成家,也没有打算很快找对象。
在当地,有点钻石王小五的意思。
再说涉及的也是家事,我们也不能把他标榜的太高大太离谱了。
真实就好。
我们就只求真实吧。
幸好小堂哥在我的面前,一首都仅仅是一个小堂哥。
也绝对的够真实。
“我们有一个当兵的,他们有一个公干的,我们有一个考学的,他们有一个留洋的,现在我们还没有行动呢,他们竟然又弄回来一个洋媳妇。
你说这让别人怎么说?”
小堂哥说:“难道我们这一门就真的不如他们?
难道我们一定要低头认输给他们不可吗?”
“谁让你认输了?”
我说:“哪里有人说你输了。
即便是输了又怎样?”
“你不懂,”他说:“这里是农村,这里人的祖宗八代大家都知根知底的。”
“这儿人的祖宗八代有可能就是一个人,”我说:“再远能远到哪儿去呢?
人生苦短,干吗要整天斗来斗去呢?”
“你是真的不懂,女孩子家的!”
他仍然说:“有人群就有分歧,就有竞争!
这是无法回避的,也是不可回避的事实。”
“敢情你是在受这种理论支持呀?”
我说:“我都差一点就认为你把所有的人都当成敌人,都当成对手了呢。”
“难道不是这样?”
他反问:“这里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。
也并不是我一个。”
小堂哥很是坚持自己的观点,自己的人生观。
他认为他自己的观点就是最客观,最正确,最实用的。
他希望把所有的人都当成他的学生,聆听他的教诲。
即便是我也一样。
我的祖辈们他们在那块土地上,就是这样也在一首演绎着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大大小小的故事。
也如同我的堂哥们。
我的堂哥们他们**澎湃的,而且很有兴致地在做着他们认为一首很合理,一首很值得传承的事情。
我爷爷他们村在当地是一个比较大的村子。
村子的中间也有着一个湖,其实那个湖严格地说还构不上是个真正的湖,它只能算得上是一个比较大的池塘而己。
大家常常称它为“大塘”。
大塘是一个人工大塘,人工大塘上还有个精致的小岛。
岛上有着很多的杂草大树,还有很多的水禽飞鸟。
在某种意义上说,大塘也像极了湖。
大塘像极了湖,它起到了很多湖的功能。
也如同草地上的湖,村子里的祖祖辈辈,每天也都是在沿着大塘生活。
只有到了夏天,一些水性好的孩子才能够游近那个岛,做一把探险。
他们往往是能够捡到不少的鸭蛋和鸟蛋。
有时候还会碰到蛇。
蛇盘曲在树上最喜欢吃鸟蛋,而鸟栖身在树上,最喜欢吃虫子。
小堂哥在很小的时候就光顾过那个小岛。
是当时那群孩子中最勇敢者。
小堂哥光着身子,他勇敢地游到了那个岛上。
他没有捡鸭蛋,也没有捡鸟蛋,他在乱石杂草中钓到了一只乌龟。
他钓到乌龟的时候,并不知道那是乌龟。
于是小堂哥就用鱼钩钩住乌龟的觜,他拉着鱼杆光着身子,一路喊着跑回了家。
家人告诉他那是乌龟而不是鱼。
于是小堂哥就算是认识了真正的乌龟。
村子里的大人们人人都认识乌龟,似乎对乌龟也有着特殊的感情。
他们说乌龟长寿,他们说乌龟吉祥。
可是乌龟除了叫“乌龟”、“鳖”、“团鱼”之外,还有一个别称叫“王八”。
“王八”在爷爷村也是骂人的话。
大人们管不听话的小孩叫“王八糕子”或是“***”。
骂媳妇**给自己戴“绿**”的男人也叫王八。
“***”就是“乌***”的意思。
“王八”就是窝囊,心里有气被人欺负了还不敢出声,很让人看不起的意思。
小堂哥不认识乌龟却钓上来一只乌龟,孩子们都认为他很勇敢,很了不起。
小堂哥小时候就喜欢在小孩子中称好汉,呈英雄。
小堂哥是一个很不甘寂寞的人。
小堂哥小时候的信念就是要走出那个村子,远离那方大塘,像一些曾经离开过村子里的大人一样地在外面闯出一片天地。
好男儿志在西方。
但是小堂哥真正地去外面读了几年书,真正地闯荡过之后,他还是又回到了那个村子,像村子里的其他出去又回来的人一样。
他认为外面的世界也并不都是天堂,有时候也都跟爷爷他们村一样,大家也都是在辛苦地生活,辛苦地劳作,辛苦地奔波着。
辛辛苦苦地为了活命或是为了活着。
活着有时候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,似乎也带有一些使命。
“走千奔万都不如自己的故土一片,”小堂哥有时候也说:“我们这儿越研究越觉得有得研究,越比较越觉得有得比较,我们这儿其实也很好。”
小堂哥对自己生长的村子很是骄傲。
通过不懈的努力,他硬是把一所民办学校在一个乡村里办成了,不仅解决了附近村子里的孩子们的读书问题,后来一些城市里的学生也都跑来借读了。
从***到高中,还车接车送,一下子就成了领先,一下子就跃升为了最前卫,成了时代的地区的楷模。
“真是一个奇迹,”大家说:“这在全国都少有,是在开先河。”
小堂哥的学校不在村子里,是在离村子一公里处的庙园子里。
那里以前是个尼姑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