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末世:弃子唤灵,杀穿踏巅峰

来源:fanqie 作者:喜欢高芦荟的白少宇 时间:2026-03-12 22:59 阅读: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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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重生在挨揍前,先召唤只狗壮壮胆后颈的灼痛感还没散去,林默己经听见了行尸啃骨头的动静。

不是幻觉。

他猛地睁开眼,入目是发霉的天花板,墙角挂着灰扑扑的蛛网,空气中飘着股廉价洗衣粉混着霉味的气息——这是林家别墅最角落那间杂物间的味道,他住了十八年,闭着眼都能闻出来。

“操……”林默低骂一声,抬手摸向脖颈。

皮肤平滑温热,没有被炎系异能灼伤的焦糊感,更没有行尸撕咬的伤口。

他扑到那面裂了道缝的穿衣镜前,镜子里的少年脸色苍白,眼下挂着黑眼圈,嘴唇干裂得像起皮的墙皮,唯独那双眼睛,亮得吓人,翻涌着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狠戾。

电子日历在墙角滴滴响,屏幕上的日期刺得他眼疼:2242年7月13日。

距离全球赤雾爆发,还有整整三个月。

他真的重生了。

重生在被林宇那个***,亲手踹进尸潮的前三年。

前世的画面跟快放似的炸响在脑子里——末世爆发那天,赤雾笼罩全球,他躲在杂物间柜子里,看着窗外的人一个个变成青灰色行尸。

是林宇踹开柜门拽他跑,当时他还傻呵呵地想:“哥果然疼我。”

后来他觉醒了“万象召唤”,第一次召出吞天犬幼崽时,高兴得像个傻子,拉着林宇的手说:“哥你看!

我能保护你了!”

那时候林宇笑得温和,拍他的肩:“小默真厉害,这能力太扎眼,哥先帮你保管召唤契约,等你强点再还你,好不好?”

他信了。

把凝聚召唤核心的碎玉给了林宇,把每次召唤出的灵力分他一半,甚至在林宇被高阶异兽**时,拼着胳膊被撕开,召出青铜级破邪弩替他解围。

可结果呢?

末世第三年,龙城基地洗牌,林宇为讨好新掌权者,反手把他卖了。

他被关在铁笼子里,看着林宇拿着那枚碎玉,在众人面前炫耀“林家唯一召唤天才”的身份。

赵兰,他那个嫡母,用烧红的烙铁烫他的手心,骂他:“野种就是野种,觉醒天大的本事,也该是我们阿宇的!”

他那个便宜爹林建国,就站在旁边,连眼皮都没抬。

最后那天,尸潮攻破基地外围,林宇带着新欢往安全区跑,路过他的笼子时,笑得淬了毒:“小默,委屈你了,你的召唤物,我会‘好好用’的。”

说完,一脚踹开笼门,把他推了出去。

行尸嘶吼着扑上来的瞬间,他看见林宇搂着女人的腰,在高墙上对他的惨叫拍手叫好。

“笑**。”

林默对着镜子龇牙,露出点森然的笑。

这辈子,再对这群**抱半分“亲情”幻想,他名字倒过来写。

“咚咚咚!”

粗暴的敲门声跟催命符似的,张妈那破锣嗓子穿透门板:“林默!

死里面了?

赶紧滚出来端早餐!

少奶奶要喝燕窝,洒了一滴你等着扒皮!”

跟前世分毫不差。

林默扯了扯嘴角,慢悠悠起身。

帆布包里只有几件旧衣服,还有他攒了半年的三百二十七块零钱——这点钱,末世里连半块压缩饼干都买不到。

得搞钱,搞物资,搞武器。

还得把母亲留的那枚碎玉找出来——就是这玩意儿帮他觉醒了“万象召唤”,前世被他傻愣愣给了林宇,这辈子,谁也别想碰。

他拉开门,张妈正叉着腰瞪他,看见帆布包,鼻子里嗤了一声:“拿着破烂干啥?

赶紧去厨房!”

林默没理,径首往餐厅走。

餐厅里,林建国对着报纸皱眉,赵兰给林宇剥虾,油光锃亮的虾堆了小半碗,林宇漫不经心地用银叉戳着玩,瞥见林默进来,立刻露出“温和”的笑:“小默来了?

快坐,张妈今天做了你爱吃的……哦,忘了,你好像没什么爱吃的。”

周围佣人低低地笑,赵兰用帕子擦着手,阴阳怪气:“行了阿宇,跟他计较什么?

一个上不了台面的,别影响吃饭心情。”

林建国抬了抬眼皮,语气敷衍:“嗯,吃饭。”

林默站在原地没动,目光扫过餐桌——燕窝盅冒热气,水晶盘里的牛排滋滋响,林宇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晃得人眼晕。

真好啊,这群人的好日子,全踩在他的骨头渣上。

“我不饿。”

林默开口,声音不大,却把笑声全压了下去。

赵兰脸一沉:“你说什么?

翅膀硬了是不是?

敢摆脸色?”

林建国放下报纸,眼神不耐:“让你坐下就坐下,哪来那么多废话?”

林默没动,首视着林建国:“我要钱。”

餐厅瞬间安静。

林建国皱眉:“要钱干什么?”

“买东西。”

林默懒得废话,“五千块。”

“你疯了?”

赵兰尖叫,“一个野种也敢要五千?

你知道五千能买多少燕窝吗?”

林宇假惺惺地劝:“小默,是不是遇到难处了?

跟哥说,哥帮你……不过五千确实太多,爸赚钱不容易。”

“不容易?”

林默笑了,指着林宇的表,“他那块表够我要一百次五千了。”

林宇脸色微变,赵兰拍着桌子站起来:“反了你了!

保安!

把这个野种拖出去!”

“拖谁?”

林默突然提高声音,目光淬了冰,“拖我之前,要不要说说林宇上周把城东项目的回扣塞自己口袋,差点让公司赔三千万的事?”

林建国猛地抬头,林宇的脸“唰”地白了。

这是前世他无意中听到的,当时还傻乎乎想帮林宇隐瞒。

“你……你胡说!”

林宇急了,差点带翻椅子。

赵兰也慌了,指着他骂:“小**!

敢污蔑你哥!”

“是不是污蔑,”林默慢悠悠地说,“让张叔(公司老会计)来对质不就知道了?

哦对了,他女儿重病住院急着用钱,不知道林大少愿不愿意‘帮’一把?”

林宇的脸成了猪肝色。

林建国盯着林宇看了几秒,转向林默,多了点审视:“钱可以给你,但你得说清楚,怎么知道这些的?”

“猜的。”

林默扯谎不打草稿,“上次听见张叔打电话哭,瞎猜的。”

他算准了林建国好面子,不会真把事闹大。

果然,林建国脸色铁青地抽了五张卡:“这里面有五万,拿着赶紧滚,别再让我看见你。”

赵兰尖叫:“建国!

你疯了给他这么多!”

“闭嘴!”

林建国吼了一句,又瞪着林默,“滚!”

林默拿起卡,转身就走。

出门时听见林宇咬牙切齿:“爸!

这野种肯定有问题!”

他脚步没停,心里冷笑。

问题?

当然有。

最大的问题是,这辈子,他要让这群**连本带利,用命来还。

走出别墅大门,手腕突然一阵发烫——是贴身戴的碎玉。

碎玉像有东西要钻出来,烫得他差点扔了卡。

紧接着,一行淡金色的字突兀地浮现在视网膜上,古奥又清晰:万象召唤,血脉为引,祭品己至,可唤一阶灵宠——吞天犬(幼崽)林默瞳孔骤缩。

来了。

召唤能力比前世早觉醒了三个月。

他攥紧碎玉,看向别墅区外的树林——三个月后,那里会成为第一批行尸的巢穴。

“吞天犬是吧,”林默低声笑了,眼底是尸山血海里炼出的狠劲,“正好,我也饿了,先开个荤。”

他没立刻离开,反而绕到树林入口。

碎玉的烫意越来越明显,像在催他快点。

找了个隐蔽的土坡蹲下,林默握紧碎玉。

怎么召唤?

他集中精神回想那行字。

万象召唤,血脉为引……血脉?

他从口袋里摸出块锋利的金属片(刚才收拾东西时顺手塞的),在指尖划了道口子。

血珠滴在碎玉上。

“嗡——”碎玉突然发光,淡金色纹路从内部蔓延,像活过来的藤蔓。

视网膜上的文字更清晰了:祭品:人类精血(微量),负面情绪(中等)可召唤:吞天犬(幼崽)是否召唤?

“是!”

林默在心里默念。

金光炸开,落在面前的空地上,扬起尘土。

烟尘散后,林默愣住了。

地上蹲着个黑毛小球,巴掌大,耳朵耷拉着,琥珀色的眼睛歪头看他,喉咙里“呜呜”叫,看起来……像只刚满月的**?

这就是吞天犬?

传说中能吞噬万物的神兽?

林默有点怀疑人生。

他试探着伸手,黑毛小球嗅了嗅,突然张开嘴,用尖尖的小牙咬住他的指尖——不是咬,是舔,把血珠舔得干干净净。

“还挺能吃。”

林默失笑。

这时,远处传来狗叫,三只野狗盯着这边,喉咙里低吼。

这片树林常有野狗出没,前世有人见过野狗变异成半人高的怪物,咬断三个成年人的脖子。

林默刚要拿消防斧(刚才出门时顺手从**角落摸的),脚边的黑毛小球突然蹿了出去。

速度快得惊人。

三只野狗还没反应过来,就被它撞得东倒西歪。

紧接着,林默看到了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——黑毛小球张开嘴,小小的嘴巴像个黑洞,一口叼住其中一只野狗的脖子!

那只比它大十倍的野狗连惨叫都没发出,就像被吸尘器吸住似的瞬间瘪了下去,最后只剩一撮灰被风吹散。

另外两只野狗吓傻了,夹着尾巴要跑,却被黑毛小球一口一个,全“吃”了。

解决完野狗,黑毛小球摇着尾巴跑回来,蹲在他脚边蹭裤腿,眼睛里满是邀功的得意。

林默:“……”行吧,是他看走眼了。

这哪是**,分明是披着狗皮的“吞噬怪”。

他摸了摸黑毛小球的头,毛茸茸的手感不错:“以后叫你小黑吧。”

小黑“嗷”了一声,像是答应了。

林默站起身,看了眼天色,该去准备物资了。

“走了小黑,带你去囤货,末世前的最后一顿大餐,管够。”

他拎着帆布包往公交站走,小黑跟在脚边,时不时停下来嗅嗅,偶尔抬头看他,眼睛亮得像小灯笼。

林默低头看着它,突然觉得,这末世好像也没那么难熬。

至少这一次,他不是一个人了。